各县(区)工信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鞋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17〕89号)、市政府《关于印发稳鞋企促升级新十条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19〕55号)、市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18〕102号)、市工信局《关于公布2020年生产型鞋业“白名单”企业的通知》(莆市工信运行〔2020〕159号)、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年莆田市鞋服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莆市工信运行〔2019〕17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0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鞋业转型升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鞋业企业生产能力改造提升补助项目

1.申报条件

(1)在本市工商注册,且已列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市级鞋业龙头企业(莆市工信运行〔2019〕172号)或我市2020年生产型鞋业“白名单”企业(莆市工信运行〔2020〕159号)。

(2)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根据莆市工信运行〔2019〕293号精神,鞋业技改补助资金已兑现至2019年6月30日),购买设备投资额200万元以上。

2.补助标准

(1)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根据资金盘子情况,在符合条件申报企业中,按照企业2019年度纳税排名情况进行跨年度下达兑现资金。

3.申报材料

(1)莆田市鞋业企业改造提升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购置设备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及汇总表);

(4)企业声明(附件2)。

(二)鞋业企业VOCs处理设备改造补助项目

1.申报条件

(1)在本市工商注册,且已列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市级鞋业龙头企业(莆市工信运行〔2019〕172号)或我市2020年生产型鞋业“白名单”企业(莆市工信运行〔2020〕159号)。

(2)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根据莆市工信运行〔2019〕293号精神,鞋业企业VOCs处理设备改造补助资金已兑现至2019年6月30日),购买VOCs处理设备投资额50万元及以上。

2.补助标准

按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资金市、县(区)各承担一半。

3.申报材料

(1)莆田市鞋业企业改造提升补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购置设备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及汇总表)。

(4)企业声明(附件2)。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和纸质同步进行,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2),项目申报电子材料需登入市工信局网站(http://jxw.putian.gov.cn/)主页“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办理,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和纸质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4日,各县(区)工信局初审并汇总申报企业初审意见(附件3)后,于9月11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信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振雄;联系电话:0594-2293091;邮箱:ptjmwyxk@163.com

三、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工信局要做好企业网上项目申报指导工作,并按节点时间做好初审等工作。相关申报表格可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jxw.puti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除奖励类、评定类项目之外,不重复享受省市财政资金。省市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白名单”鞋业企业、重点项目可叠加享受省、市、县(区)各级优惠政策。

(三)对已通过专家评审拟予以资金补助项目,需专项审计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

(四)各县(区)工信局要按照会计机构对各项目的相关审计准备要求,主动沟通并严格督促申报企业配合做好有关采购合同、支付凭证等核实工作。

(五)各县(区)工信局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六)根据《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关于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莆财行〔2019〕11号)要求,请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认真组织企业填报并核实背景审查汇总表(附件4,加盖县区工信部门公章)。

(七)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莆田市鞋业企业改造提升补助项目申请表

 2.企业声明

 3.      县(区)鞋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初审汇总表

 4.企业涉黑涉恶背景审查汇总表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莆田市鞋业企业改造提升补助项目申请表

企业基本信息

申请企业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2019年纳税额(万元)

 

是否规上企业

□是  □否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及邮编

 

(1)是否2019年莆田市鞋业龙头企业        ( □是  □否 )

(2)是否莆田市2020年生产型“白名单”鞋企 ( □是  □否 )

申请项目信息

改造提升主要内容

(改造提升生产能力或VOCs处理能力的相关情况)

预期效果

(新增效益或VOCs处理结果)

设备投资额(万元)

 

申请奖励金额

(万元)

 

项目是否获得省、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是  □否 )

申报材料齐全情况(请在已提供的材料项后打“√”):

执照(  );②申请表(  );③设备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及汇总表)(  );④企业声明(  )。上述材料是复印件的是否已加盖企业公章(  )

县(区)工信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

 

推荐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企 业 声 明

 

1、本单位自愿向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2020年莆田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鞋业转型升级)                项目补助申请。

2、本单位自愿提供2020年莆田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鞋业转型升级)                项目审核、管理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3、本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内容和数据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县(区)鞋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初审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申报项目

是否鞋业龙头(填“是或否”)

是否鞋业白名单(填“是或否”)

企业申报情况

县(区)初审情况

所在地

企业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19
纳税额
(万元)

投资额
(万元)

申请资金
(万元)

是否
推荐
补助

投资额
(万元)

建议奖
补资金
(万元)

 

合计

 

 

 

 

 

 

 

 

 

 

 

 

 

 

 

 

 

 

 

 

 

 

 

 

 

 

 

 

 

 

 

 

 

 

 

 

 

 

 

 

 

 

 

 

 

 

 

 

 

 

 

 

 

 

 

 

 

 

 

 

 

 

 

 

 

 

 

 

 

 

 

 

 

 

 

 

 

 

 

 

 

 

 

 

 

 

 

 

 

 

 

 

 

 

 

 

 

 

 

 

 

 

 

 

 

 

 

 

 

 

 

 

 

 

 

 

 

 

备注:1.“申报项目”栏填写生产能力改造提升补助项目或VOCs处理设备改造补助项目;
      2.涉及金额的单位都按万元,只填数据即可。

 

 

 

 

附件4

企业涉黑涉恶背景审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姓名

法人身份证号

备注

背景审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