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部门:

推进我市产业区域品牌创建及市场拓展,支持企业创新开拓市场举措,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支持创新举措开拓市场资金补助的通知》(闽工信消费〔2020〕12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18〕102号)精神,现将申报2020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场拓展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申报条件

2020年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组织举办国家级产业发展论坛系列活动等营销推广莆田区域品牌;或在市内组织10家以上鞋业自主品牌企业或100家以上工艺美术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5家以上)参与产供销对接、上下游互动、线上线下推介、抱团营销等“手拉手”活动;或在市内组织20家以上莆田市“名优地产品”展销活动的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二)奖励标准

1.单项活动相关费用超过150万元的予以一次性30万元奖励;100万元至150万元的予以一次性20万元奖励;50万元至100万元的予以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同一单位同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举办“手拉手”活动奖励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4.活动方案及报市工信局备案报告(以活动举办前报送市工信局的备案报告为准,备案时间自2020年1月起)。

5.活动现场彩色照片2张。

6.活动相关费用发票复印件及汇总表。

7.参展企业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声明(附件2)。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和纸质同步进行,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2),项目申报电子材料需登入市工信局网站(http://jxw.putian.gov.cn/)主页“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办理,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和纸质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各县区工信部门初审后于2021年1月8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信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君婷;联系电话:0594-2223133;邮箱:ptsjmwxfpk@163.com

三、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做好企业网上项目申报指导工作,并按节点时间做好初审等工作。相关申报表格可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jxw.puti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对已通过专家评审拟予以资金补助项目,需专项审计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

(三)各县区工信部门要按照会计机构对各项目的相关审计准备要求,主动沟通并严格督促申报企业配合做好有关采购合同、支付凭证等核实工作。

(四)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五)根据《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关于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莆财行〔2019〕11号)要求,请申报企业另附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另行提供,不与申报材料一同装订)。

(六)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举办“手拉手”活动奖励申请表

2.企业声明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举办“手拉手”活动奖励申请表

 

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及邮编

 

申请项目信息

活动概况

 

活动名称

 

活动举办方

 

组织企业      家(其中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家)

活动相关费用

(万元)

 

申请奖励金额

(万元)

 

 

本申请表所填内容属实。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申报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                 

推荐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企 业 声 明

 

    1、本单位自愿向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2020年莆田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市场拓展奖励)                    项目补助申请。

2、本单位自愿提供2020年莆田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管理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3、本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内容和数据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