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通知》(莆教人〔2021〕16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委托培训机构(院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培训机构(院校)推荐名单的通知》(闽教师2021〕6),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相关文件要求在确定的9家培训机构(院校)中选择确定1家,承担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任务(50学时,培训费标准4.5元/学时)。

 

 

二、时间、地点

 

 

遴选时间:2021年3月20日上午8:30前报到,报到地点在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五层会议室(莆田市荔城区丰美路1055号),报到后抽签确定现场展示顺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上午9点正式开始。

 

 

三、遴选程序

 

 

()发布信息。在莆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并通过电话或邮件或微信等形式向福建省教育厅确定的9家培训机构发布遴选工作的通知。

 

 

(二)材料提交。各培训机构于3月18日上午8:30前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并将电子版(PDF格式)发送到邮箱:daijianren72@126.com纸质材料一式50份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包括:莆田市市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承办培训机构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范本等材料。各申报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反映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现场展示。培训机构代表现场10分钟展示平台功能并阐述服务内容。现场展示地点:市教师进修学院七层会议室。

 

 

(四)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现场展示和阐述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票数最多的确定为培训机构建议名单(若出现并列情况,则对并列者继续采取票决方式选定)。

 

 

(五)名单确定。将培训机构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公布。

 

 

附件:莆田市市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承办培训机构申报书

 

 

 

                                     莆田市教育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