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湄洲岛旅游和文化体育局,北岸党工委宣传部,市非遗保护中心:
为深入挖掘、整理、研究我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一步完善非遗保护体系,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实施办法》(莆政办〔2013〕6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莆田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较高价值、具备三代以上传承谱系、百年以上传承历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原则上应是已列入县区(管委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一)属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扎根于社会生活的文化传统,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具有世代相传和鲜明莆田地域文化特点和人文特色;
(二)能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在文化交流中能产生重要纽带作用,特别是有利于增强海峡两岸和海外华人文化认同的相关项目;
(三)能见证重要文化事象或失传的历史记录,及其重要发展阶段或代表人物,可提供认知文化发展史或某个地区群体性文化发展史;
(四)体现历史与文化多样性的民间习俗、信俗,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五)代表所在地传统工艺和技能的特色、水平,原则上应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对日常社会生活产生直接作用。
在推荐项目数量方面,仙游县不得超过8项,荔城区不得超过6项,城厢区、涵江区和秀屿区不得超过5项,湄州岛不得超过1项,北岸不得超过2项,市直企事业单位各不得超过1项。同等条件下,要更加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和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项目,以及助力乡村文化旅游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工作由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应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后,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报送推荐名单。
(二)市直企事业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征得申报项目所属县区(管委会)文旅部门同意的基础上后,直接向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市直有关部门或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向我局提交本部门或本地区的申请报告,附推荐项目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同时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公布县区级代表性项目名录正式文件。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具体格式见附件)。市直单位可参照项目申报书格式,提供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三)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申报书等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5份;电子文本光盘(Word格式)3份。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退还。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名录,构建非遗保护体系。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要着力完善名录建设,以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名录和传承人体系。
(二)认真组织,扎实做好申报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抓好这项工作。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专家学者的作用,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濒危的非遗项目申报,做到不遗漏、不缺失。
(三)科学规范,把好项目材料审核关。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在认真组织好项目筛选的同时,应对申报材料内容、格式进行严格的审核和把关,做到真实、规范和科学。对申报材料没达到要求的要及时指导、修改,确保顺利完成申报工作。
(四)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管委会)文化行政部门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莆田市群众艺术馆),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城厢区龙桥街道学园中街1922号
邮编:351100
联系人:林立 林惠群
电话:2689939 2694366
电子邮箱:pt2694366@163.com
附件: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项目代码:
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保护单位:
地 区: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制
二○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
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此申报书可在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putian.gov.cn/zfxxgkzl/bmzfxxgk/ptwgj/zfxxgkzl/)下载,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
(三)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或复制。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份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项目简介
(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600-800字,做到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 |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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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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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区 |
(具体到乡镇) |
涉及民族 |
(如涉及多个民族,填写主要民族) |
所 在 区 域 及 其 地 理 环 境 |
(300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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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布 区 域 |
(基本信息应有具体的县区(管委会)、乡镇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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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史 渊 源 |
(项目传承历史应至少追溯至百年,5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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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内 容 |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具体表现形态等,6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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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特 征 |
(200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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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价 值 |
(200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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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续 状 况 |
(200字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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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制品 及其 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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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承 谱 系 |
(填写项目清晰的传承脉络并延续至当代主要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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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传 承 人 (群体) |
(填写该项目当代主要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如人员、群体较多可只填写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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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一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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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二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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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三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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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四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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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五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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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六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三、项目保护单位
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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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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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插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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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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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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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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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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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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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有能力承担保护职责的说明 |
(有哪些传承主体(姓名);有多少项目代表性资料、实物;有哪些人员专职从事项目保护工作;有多大规模的场所用以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有多少自有资金可以支持传承传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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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 承诺 |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填报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并同意市文化和旅游局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盖章: 年 月 日 |
四、项目保护计划
五年 保护 计划 主要 内容 |
(包括确认、建档、保存、保护、传承、传播、研究等内容,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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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 措施 |
(150字以上) |
保护内容 |
(15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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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年 计 划 |
时 间 |
保护措施 |
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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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县区(管委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县区(管委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
专家组组长签字 二○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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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管委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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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核意见
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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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