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旅局,湄洲岛旅文局,北岸党工委宣传部,市非遗保护中心,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挖掘莆田传统小吃文化,推广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持续打造具有旅游属性的莆田非遗小吃品牌,培育壮大非遗小吃产业,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莆田市非遗小吃商家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参与评选的非遗小吃项目必须为具有鲜明莆田地域特色、口味地道、品质优良的传统食品(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
二、评选主体
评选的主体为在莆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商店及手工作坊,持有生产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诚信经营,品牌声誉良好。
三、评选程序
(一)根据评选条件,采取向行业或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由评选主体立足自身擅长的非遗小吃项目,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2),报送县区文化旅游行政部门。
(二)各县区文化旅游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选,评选结果汇总报送莆田市非遗保护中心(附件3)。
(三)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莆田市非遗保护中心组织专家评选,评选结果给予公布,颁发牌匾和证书;举办莆田市非遗小吃商家的展示展销活动。
四、管理服务
(一)强化服务。调动运用各类平台,聚焦评选,广泛宣传,增强评选的公信力、影响力,促进获评商家非遗小吃产品的推广和销售;优先推荐获评商家参加各类文化旅游推广和市集活动;指导商家提升产品包装设计,提升旅游伴手礼的外观美感。
(二)规范管理。非遗小吃商家评选结果有效期限为3年。3年期满后自然退出,但已获评商家可申请复核保留。3年期限之内出现因停止生产、经营的,视为自然退出;如出现品质、诚信等问题的,给予强制退出,追回所颁牌匾及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五、申报材料
1.评选申报表一律以A4纸正反面印制,一式2份(原件);电子文本(Word格式)及文本上所粘贴的照片(JPG格式)发送指定邮箱。
2.生产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1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莆田市非遗小吃商家评选是弘扬非遗文化,促进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各县区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强化措施,推进评选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区推荐评选的商家10-15家,同一种小吃数量不超过3家;要相应成立专家评选小组,并推荐1-3名专家进入市级评选小组专家库(附件4)。
(二)广泛宣传。要采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充分宣传,广泛发动,提高评选活动的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规范评选。要坚持把品牌和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商家的代表性、示范性。
七、其他事项
各县区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到莆田市非遗保护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922号
邮 编:351100
联 系 人:林惠群 0594-2694366
电子邮箱:pt2694366@163.com
附件:1.莆田市非遗小吃参考目录
2.莆田市第二批非遗小吃商家评选申报表
3.莆田市第二批非遗小吃商家评选申报汇总表
4.莆田市非遗小吃评选专家推荐表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1日
附件1
莆田市非遗小吃参考目录
豆腐、豆浆、豆腐皮、炸豆腐、豆茸粿、粽子、鱼丸、豆丸、肉丸、车丸、鱼片、金粿、芋粿、卷丁、糯米煎、麦煎、煎粿、煎包;
红团、印糕、马糕、色糕、米糕、番薯起、桔红糕、满层糕、方糕、枫亭糕、绿豆饼、肉饼、九层粿、千层糕、盘舍龟、萝卜糕、赤饼、寸枣、琪玛酥、三合士、麦芽糖;
葱饼、油条、油舌、春卷、南瓜饼、菜头饼、海蛎饼、马蛋、马耳、马蹄酥、三角糕、海蛎紫菜丸、甜子、葱丸;
干焖羊肉、土笋冻、套肠、荔枝肉、扁食、豆浆炒、锅边糊、杂粉、炝粉、泗粉。
说明:未列入以上参考目录,又确系是莆田非遗小吃的,可补充推荐,但宴会菜品,如海鲜卤面等,本次评选暂不列入。
附件2
莆田市第二批非遗小吃商家评选
申 报 表
商家名称:
小吃名称:
商家地址:
所属县区: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制
二○二一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一、此申报表可在莆田市群众艺术馆网站(http://www.ptsqzysg.com/)下载,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可以扩展。
二、参评小吃商家名称须与生产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一致。
三、同一商家如有多种小吃要申报另填申报表,不得填写在同一份申报表里。
四、申报表中照片粘贴处要求4寸数码彩色照片单独粘贴。
五、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或复制。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莆田市第二批非遗小吃商家评选申报表
商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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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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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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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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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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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商家 简介字数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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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小吃 特色简介 及制作过程字数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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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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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粘贴处)
提供参评商家外观图片,4寸数码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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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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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粘贴处)
提供参评商家形象图片,4寸数码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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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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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粘贴处)
提供参评小吃单品特写图片,4寸数码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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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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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粘贴处)
提供参评小吃单品(含包装)图片,4寸数码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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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文化 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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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非遗中心 专家组意见 |
专家组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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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 旅游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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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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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参评商家填写。
附件3
莆田市第二批非遗小吃商家评选申报汇总表
填报县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商家名称 |
小吃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商家地址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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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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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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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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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此表由县区填写
附件4
莆田市非遗小吃评选专家推荐表
填报县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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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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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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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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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县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