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推荐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福建部分,下同)的编制工作,现就征集推荐指南研究方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推荐要求

  (一)2022年度区域联合基金指南研究方向的征集,由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单位归口收集汇总并遴选后向我厅推荐。

  (二)研究方向应按以下5个领域进行准确归类(同一研究方向只能归入一个领域,每个领域最多推荐不能超过5个研究方向):生物与农业;新材料与先进制造;能源与化工;环境与生态;人口与健康。

  (三)研究方向应是针对福建省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开展的基础研究,鼓励两岸开展科研合作。推荐单位根据各自科研实力、研究基础、团队力量、学科比较优势特色等遴选推荐研究方向,并注意:

  1.研究方向要聚焦科学问题,具有前沿性;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具有创新性,避免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资助项目重复。

  2.研究方向要注重围绕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等;使用规范专业专业术语。

  3.推荐单位应注意研究方向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风险把关,如有涉及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审查和监管。

  (四)每个研究方向只能对应基金委一个科学部,并标注至少一个对应二级学科代码。具体学科代码请查询(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50/)基金委相关科学部的学科代码表。

  (五)推荐单位按照附件《2022年度区域联合基金(福建)指南研究方向推荐表》格式填报,加盖公章纸质及Excel电子表格文件,请于5月10日前寄发我厅基础研究处。

  二、有关事项

  以下区域联合基金有关信息供参考:

  1.区域联合基金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发布、申请受理等工作,由基金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运行机制和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按规定共同限项申请。

  2.申请区域联合基金项目要求申请人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同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等(条件要求根据未来基金委正式发布的指南)。

  3.申请区域联合基金的项目依托单位,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别项目,均必须是通过基金委审核注册的单位。

  4.各省区域联合基金2021年度项目指南请查阅(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34/info79469.htm)基金委网页。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张依惠

  联系电话:0591-87882899

  E-mail:zhangyh@kjt.fujian.gov.cn

  纸质寄送:福州市北二环西路122号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邮编:350003)

  附件:2022年度区域联合基金(福建)指南研究方向推荐表(Excel格式)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