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支持一批高成长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科技支撑,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闽委办发明电〔2020〕29号)要求,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6〕1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条件,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继续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认定
(一)遴选要求
重点遴选以下几类企业:
1.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
2.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企业。
3.优先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行业。
4.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遴选标准
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于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应占60%以上。
3.企业近三年(指2019至2021年,下同)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
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5.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建有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6.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企业近三年内获得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7.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2021年数据为准)。
(三)申报、推荐与认定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从http://xmgl.kjt.fujian.gov.cn切换),进行网络申报,填写《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表》(申报指南代码2022XJR0101,格式见附件1)。
网络申报流程为:企业帐号登录系统--申报受理--科技小巨人--起草申请书--选择申报指南代码--点击“申报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提交审核。
附件材料应包括: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的承诺,近三年完整的财务3报表,近三年知识产权相关证明及反映企业研发人员占比及建立研发机构等相关情况的佐证。
2.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确定遴选企业提交到设区市科技局。
3.设区市科技局联合发改、工信部门(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确定遴选名单,并通过省级系统推荐流程进行在线推荐,同时上传科技、发改、工信部门联合推荐意见,遴选名单抄送设区市财政部门。
4.省科技厅联合省发改委、工信厅对各地报送的企业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予发文公布,享受扶持政策。
(四)申报、推荐时间和要求
申请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各设区市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遴选与网络推荐工作,推荐函及2022年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名单(附件)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
二、2021年科技小巨人企业信息报送与管理
1.2021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线填报企业成长情况表(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或从http://xmgl.kjt.fujian.gov.cn切换)。不进行填报或不按时提交相关信息的企业,不再列入科技小巨人管理。
网络申报流程为:企业帐号登录系统--后续管理--科技小巨人--小巨人成长情况--选择填报表格。
2.2021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如处于停止经营、失信等不正常情况,各地应建议取消科技小巨人资格。
联系方式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
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
电 话:0591-87801806 87518722
电子邮箱:cxzj@kjt.fujian.gov.cn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25日